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协议离婚的注意事项
来源:上海法律咨询热线   作者:admin

        协议离婚的注意事项

       1、协议离婚注意事项。男女双方协议离婚的,双方应当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。

       2、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应当具有合法夫妻身份。以协议离婚方式办理离婚的,仅限于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当事人。不包括未婚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,也不包括未办理结婚登记的“事实婚姻”中的男女双方。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均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。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能独立自主地处理自己的婚姻问题。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,即精神病患者、痴呆症患者,不适用协议离婚程序,只能适用诉讼程序处理离婚问题,以维护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
  3、协议离婚当事人应当有一致的离婚意愿。这一意愿必须是真实而非虚假的;必须是自主作出的而不是受对方或第三方欺诈、胁迫或因重大误解而形成的;必须是一致的而不是有分歧的。对于一方要求离婚的,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,只能通过诉讼离婚解决争议。非自愿的,而是被对方采取威逼、胁迫手段签订的协议,则财产分割等协议内容无效。比如对财产协议的某部分不签就要杀害对方、或对方的亲属,被逼方无奈签署的部分。

      4、协议离婚双方都同意离婚,但对离婚后的子女和财产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、作出适当处理的,就无法通过登记程序离婚,只能通过诉讼程序离婚。

  5、协议离婚双方均同意协议离婚的,必须双方亲自前往民政局办理签字手续,且离婚协议书应由双方亲自签署,不得委托他人代签。

  6、协议离婚的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规定。

  如双方离婚,规定另一方不得再婚、不得离家,即所谓的离婚不离家,这一条款是违法的、无效的。

  7、协议离婚的协议内容不得损害他人利益,否则会导致无效。

        以上是协议离婚的注意事项的解答,希望以上的解答能够帮到您。更多问题咨询,请拨打律师咨询电话:15000004947



  2020-08-06    26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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