运用深厚法律知识功底,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
男女感情破裂后,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的,另一方可以提起离婚诉讼,法院可以判决离婚结束婚姻关系。在实践中男女离婚后,有些男方怀恨在心,出于报复,会不断骚扰女方,对于离婚后男方不断骚扰恐吓女方,应当怎么处理?
离婚后对方不断骚扰恐吓我怎么办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的规定,离婚后男方为断骚扰女方恐吓女方的,是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,女方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
第四十二条,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:
(一)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;
(二)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;
(三)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,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;
(四)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、侮辱、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;
(五)多次发送淫秽、侮辱、恐吓或者其他信息,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;
(六)偷窥、偷拍、窃听、散布他人隐私的。
以上是上海离婚律师对离婚后对方不断骚扰恐吓我怎么办的解答,希望以上的解答能够帮到您。更多问题咨询,请拨打律师咨询电话:15000004947
温馨提醒:由于专职律师工作比较忙,可能您拨打电话时律师在开庭不方便接听,您可以记录律师电话稍后再拨
上一篇:如何确定夫妻感情破裂
下一篇 :女方哺乳期可以离婚吗
Copyright © by Copyright By 2020-2023 MOUMOU LAW OFFICE 上海法律咨询热线
地址:上海市杨浦区国和路1049号 电话: 15000004947 手机: 15821168868